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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暧昧 (第1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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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京城里的玉兔节,每年都会有无数姑娘家被拐子拐走。若是男童,便要好些,大约是卖到那些偏远地方生不出孩子的人家,做个儿子。若是女童或者少女,那可就惨了,没有姿色的,便给人牙子辗转几次,卖到大户人家做下等丫鬟,若是长得好看些的,反倒不如那些姿色平平的,也许被人卖到戏班子,也许被人卖到青楼,或者干脆成了扬州瘦马,被人调教几年,出落成专供贵人玩乐的宠物。

这些女子中,也有不乏大户人家的,可历来拐子这回事,便没有出身之分,管你是大户小姐还是平头百姓,一旦到了拐子手里,谁都是一个样。

「沈小姐被拐子拐走了?」屋中,季羽书一下子站起身来,来回走了两步,显出几分忧心忡忡来:「沈小姐生的不错,又气度出众,只怕落到拐子手里,定会被卖出去。虽然我也喜欢芍药姑娘,可却不希望沈小姐也变成什么姑娘。谢三哥,咱们要不要去救她?」

高阳对季羽书的话嗤之以鼻:「你没事吧,以沈妙的手段,怎么可能被拐子拐走。再者拐子只会挑落单的姑娘或者是迷路的孩子下手,沈丘和沈信离沈妙又不远,那些拐子又不是傻子,怎么可能会专挑这么大一个刺儿头,沈妙的姿色又不是什么国色天香,根本不划算嘛。」

这话说的倒也没错,拐子拐人,都是趁人不注意。就算是拐卖官家小姐,那也得挑那小姐周围无人的时候。可是听闻查探消息的人说,当时沈妙是在万礼湖边上,那时候人群涌动,拐子在其中下手,虽然容易,可是一不小心被发现,那么多人逃也是逃不走的。这么冒险的事情,若是为了一个天姿国色的那还说得过去,沈妙如今到底只是个小姑娘,虽说生的也是不错,可也没到让人失去理智的时候。

最重要的是,当时沈丘和沈信都在不远处,自古以来,欺软怕硬都是坏人们遵循的准则,明知道沈信一家人看着便不是好招惹的,拐子怎么可能自找麻烦。这样既冒险又不划算的买卖,除非那拐子也是个脑子不好使的。

季羽书恍然:「如此说来,不是拐子干的?那会是谁?这分明是冲着沈小姐来的,会不会是豫亲王府的余党?」说着他又摇摇头:「豫亲王的人也不知灭门一事和沈妙有关,莫非是沈家的人?听闻他们沈家家中不睦,会不会是其他几房的人?」

一直沉默的坐在一边的谢景行站起身来:「是『他们』。」

「他们?」高阳一下子紧张起来,看向谢景行:「他们已经发现了?」

「应该没有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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